负责婚前、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保健服务等工作;负责新生儿保健、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心理卫生、五官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常见病诊治和中医儿童保健等工作;负责妇女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心理卫生、营养、乳腺保健、妇女常见病诊治、生殖保健和中医妇女保健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提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适宜保健技术开发和推广;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